《关于开展2019年武汉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时间:[ 2019/12/18 11:15:13 ] 浏览:[ 4520 ]次
武汉市律师协会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2019年武汉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现就《通知》补充说明如下: 1、符合文件第二项参评条件的律师都可以申报专业律师。 2、附件1中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出具意见并盖章,部分律所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找律师行业党组织出具意见。 3、附件2第二项专业能力考核证明材料,是参评律师需要提交证明其专业能力的材料,内容应尽量完整详细,不具备第三点学术论文和第四点专著条件的,不影响申报资格。 4、提交材料时间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希望大家尽量仔细阅读通知,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2019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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