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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青年律师人才“刑辩百人团”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1/11/2 15:31:41 ]   浏览:[ 4144 ]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切实加强我市青年律师刑事辩护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广大青年律师的刑事辩护能力和综合素质,精研刑事辩护技能,构建我市刑事辩护领域储备军。按照互动式、实操式的模式,系统的学习和训练刑事辩护中的核心技能。现对开展“刑事辩护百人团”计划人才活动通知如下,欢迎广大青年律师朋友积极报名。

一、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政治坚定,是非分明。严格遵守《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勤勉履责;

2. 专业能力过硬。专业能力突出,在刑事辩护领域理论功底深厚、专业技能精湛、实务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具备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责任意识过硬。热心律师职业,热爱刑事辩护领域,有志于在刑辩领域专研提升,关心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愿为行业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注册且连续执业三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5.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 近5年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8日

(二)申报材料

1.《自荐报名表》《报名统计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一份;

3.有关获奖证书、职称、资格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4.发表的有关论文、专著等;

5.申报人近三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情况;

6.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纸质材料须按A4标准纸规格装订成册,由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电子版本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2.申报人所在律所对本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申报意见。

3.申报材料分别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集,并填写报名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2)集中报送(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市律协秘书处)。

4.“刑辩百人团”计划律师培养名单由“武汉市‘刑辩百人团’计划律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在组织专家遴选后予以公示。

 

联 系 人:金 津   高佩玉

电子邮箱:302630297@qq.com

通讯地址:硚口区建设大道142号湘商大厦B座8楼

邮    编:430030

 

附件:1.自荐报名表      2.报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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