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律师先进典型的通知
时间:[ 2010/6/11 12:54:13 ] 浏览:[ 3954 ]次
武汉市律师协会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扩大正面宣传律师工作的力度,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湖北省律师协会发文要求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中征集律师先进典型事迹。现将省律协(2010)8号文件通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所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所典型事迹及先进典型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市律师协会报送。在向市律协报送的同时,也可以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向省律师协会报送。
为保持律师工作宣传的长期性,除了本次省律协要求的集中征集报送外,今后,无论什么时间只要本所有做得好的事迹材料和先进典型,可随时向市律协报送。希望各所一定要重视律师的宣传工作。
市律协联系人:金津
联系电话:82617775
电子邮箱:whls@whlawyers.org.cn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关于征集律师先进典型的通知
2010-5-28 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省律师在规范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的同时,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根据司法部和厅党委关于扩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弘扬正气,扩大影响,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我们拟向各地征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先进典型。现将征集先进典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典型范围
先进典型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1、充分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突出事迹和典型做法;
2、政治坚定,社会责任感强、严格自律、规范执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典型事迹和先进典型;
3、加强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在争优创先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丰硕成果。
二、具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律师先进典型的筛选和报送工作,将事迹突出、代表性强、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报送上来。报送的先进典型请于2010年6月15日之前形成简要书面材料,用电子版发至hblx@ctlawyer.cn或bjb@ctlawyer.cn.邮箱。
联系人:吴娟娟
联系电话:027-87238566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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