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熊鹰)
时间:[ 2010/6/29 15:26:15 ] 浏览:[ 5358 ]次
宏扬法律正气 服务和谐社会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熊鹰律师 事迹材料 熊鹰,男,1976年6月生,汉族,民盟盟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国家劳动保障部高经策划师、高级经营师。1998年11月入职于武汉合丰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湖北合丰律师事务所),2005年经合并,现就职于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获取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系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行政诉讼及海事海商业务部部长,武汉市第四界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武汉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 熊鹰律师通过多年专业的服务和积累,现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8家。先后为数十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如: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市邮政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武汉分公司、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湖北公司、湖北星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赢得社会各界和客户以及同行的充分信赖和广泛好评,同时展示出一名高素质的青年律师的应有风采。 一、坚定政治方向,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有本色 熊鹰律师注重个人思想品质的修炼和锻造,在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无论作为一名专职律师,还是作为合伙人,熊鹰律师都坚持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作为执业准则;讲学习、肯奉献,时刻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名民主党派的执业律师,熊鹰时刻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并强调将学习的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服务于和谐社会,实践和保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色。 二、注重和强化学习,不段提升法律专业功底和执业素养 从执业伊始,勤学不倦。于2005年分别考取了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高经策划师、高级经营师资格证。经过三年的研读,于同年7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英语通过国家六级统一考试。除每年完成律师继续教育课程外,2007年自费到北京参加由江平教授领衔的集我国民法界领军教授主讲的物权法培训班,2008年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劳动合同法培训,2009年参加武汉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研讨,等等。熊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注重和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了自己理论功底和执业素养,为向社会和客户提供高效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学习之余,熊鹰律师能理论联系实际,撰写论文参与学术讨论。如在核心学术期刊《太平洋学报》上发表了《业主委员会法律性质的探索》,以及在国家学术期刊《当代经济管理科学》上发表了《合同法中第三人胁迫问题的探讨》。在省银行业协会、省保监局及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金融创新与法律保障专题论坛上发表论文《实物期权与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他针对劳动争议实务中的敏感问题撰写论文《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制度》、《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思考》,在武汉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研讨活动中引起较大反响和好评。 三、执业文明规范,树立律师诚信执业的社会形象 熊鹰律师深知,仅有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娴熟的执业技巧还远远不够,律师还须具备勤勉敬业的精神、良好的品行,只有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律师之路才能走得久远,否则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认可。作为一名年轻的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他“重事实、重法律、讲证据”,无论办什么案件,他都同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搜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辩驳有理有节,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令对手肃然起敬,也赢得法官的尊重。 熊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从业以来,作风严谨、服务热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办案过程中,他与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沟通,无不正当交往行为。在处理与律师同行的关系上,无贬低、诋毁、损害其他律师声誉的行为。在对待当事人方面,坚持以诚待人、无虚假承诺、无违规收案办案,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努力践行。正是凭着一贯严谨和谦逊的工作作风和执业形象,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 四、业务技能精湛,创造良好社会效应 熊鹰律师执业过程中承办了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近几年承办数起案件,充分显示其业务水平,并创造良好社会效应。如: 武商集团诉武汉广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及与该案件密切联系的系列案件。此系列案件案情复杂,标的巨大,特别是牵涉本地商业巨头的竞争与合作,更是为证监会及全国股民所关注。熊鹰律师作为武商集团的代理人,充分与法院及案件相关各方充分沟通,积极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根据案情变化适时地提出合理建议。最终,系列案件的审理结果均获得了各方的认可,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又如,天津环渤海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该案件涉及武钢和鞍钢两大国内钢铁巨头关于“高性能冷轧硅钢”核心生产技术和关键技术人材之争。倍受各级政府、国内钢铁行业及媒体关注。多家国家级媒体对此案件进行跟踪式的系列报道。国内钢铁行业专家亦因此案在北京召开专题研讨会。熊鹰律师作为案件第一被告天津环渤海公司辩护人,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庭审中辩驳有理有据,在办案过程的敬业精神及扎实和娴熟的专业技能得到当事人一致认可。 再如,犯罪嫌疑人李某抢劫罪案件。该案件中,李某系未成年人,在本地上学期间,受社会无业人员唆使而掇学,以休闲店为目标多次实施抢劫。该案被告人多达10余人,大多数为未成年人,社会反响较大。熊鹰律师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特征,积极查证和依法辩护,成功为李某争取缓刑。 今年,“黄鹤楼酒”状告“黄鹤梦酒”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相关媒体争相报导,熊鹰律师作为原告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案前认真调查和搜集证据,确定诉讼策略及方向,案件审理期间充分、严谨的阐述代理观点,其高效和专业法律工作的得到当事人、知识产权局和人民法院的一致认同。 五、执业中不断学习创新,打造专业品牌 熊鹰律师深知,社会变化日新月异,传统的“万金油”式的律师已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不加强学习培和理论研究,不能成为术业有专攻的高程度专业化、专家型律师,必将会被社会大潮无情吞没。只有努力不断创新,形成自已的专业化特色,才能够树立律师的法律专家形象,才能使律师事业有更高层次的发展。 据相关统计,武汉市执业律师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每年仅有20余件,熊鹰律师执业过程中,敏感的抓住这一律师参与案件代理的薄弱环节,连续多年较大量地代理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案件,近5年年均代理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数10余件,达到和超过律师为行政机关代理案件数的一半以上。以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逐渐形成特色和品牌,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建设部拟出台《房屋登记办法》前,熊鹰律师通过武汉市房产局提出过万字的修改建议。《房地产法》修改及《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规实施后,市中级法院对房地产相关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研讨,他又提出意见若干均得采纳。一方面体现出他在这一领域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独到的实践见解,另一方面促进人民法院对案件公正审理,同时也推进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行政,服务社会。 熊鹰律师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为社会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法律服务。熊鹰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件,除其专业优势明显的行政案件外,案件还涉及刑事诉讼、合同、公司治理、房地产开发、劳动仲裁等各专业领域。近一年多来,熊鹰律师又以承办的案件为起点,充分关注到知识产权这一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服务领域,正以极大的学习热情和专注,力争在此有所建树。 六、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熊鹰律师认为,虽然律师以向社会提供的有偿法律服务获取工作报酬,但律师又不能仅仅为了获得收入而工作,律师应该利用专业知识更多的承担社会责任,更多的为社会尽一己之绵薄之力。 尽管平时业务繁忙,但多来年仍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参与公益服务。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履行律师法律援助的职责。在处理社会纠纷中,着眼于纠纷解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义务在湖北省电视台、武汉电视台制作节目向社会提供法律宣传,多次参与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律师协会组织的义务法律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以实际行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质保量地完成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工作。 熊鹰律师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为汶川地震灾区多次捐款,为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更是对我所患重病而一直修养的同事连续多年捐款近万元。 “他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崇高的职业规则。一个律师,他不仅是公民权益的保护者,他也是执行正义的卫士,他应始终想到社会的利益”——美国大律师戈帕尔吉·梅罗特拉普。在依法治国,中部崛起的大背景下,武汉律师必将大有作为。经过10年的努力,熊鹰律师在执业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他仍然谦虚、勤奋地跋涉在实践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保持着对法律的无比敬畏。他用自己特有坚韧和睿智,在法律服务的最前沿扎实而稳健的前行,矢志不渝地为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〇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