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谢浩)
时间:[ 2010/6/29 16:14:52 ] 浏览:[ 5892 ]次
首届“武汉市十佳青年律师” 申报材料 申报人:谢浩,男,汉族, 1977年9月15日出生,湖北潜江人,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主任。手机:13007166853 一、基本情况简介: 申报人于2000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执业于湖北省正平法律事务所。2003年3月至2009年8月,执业于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申报人曾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法商学院兼职任教两年(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2009年11月20日,申报人向武汉市司法局申请成立了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二、公益活动简介 2007年,申报人多次(8次以上)在湖北人民广播电台“与法同行”栏目演播室,现场分析典型案例、接听解答法律咨询,并在长江商报上做过案例点评。 2008年,汶川地震时,申报人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先后两次捐款共计1000元。玉树地震时,申报人已成立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在新所成立不久的情况下,组织捐款共计800元,其中申报人捐赠500元。 2003年至今,申报人每年均在中顾网、法律168网、中国法网、法律快车网等法律门户网站上义务解答及以电话咨询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若干人次。另外,申报人年均代理2-3起法律援助案件。援助的形式包括免费解答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代理等。 三、撰写文章简介: 2004年申报人撰写的《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一文被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论文;2007年本人撰写的《析先进律师文化的实践价值》一文被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世界》(2007年11期)刊登。 2007年至今,申报人在博客上发表了1、《律师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2、《关于律师的面子》;3、《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解》;4、《关于海商法中的债权确权问题》;5、《熊猫烧香和罪刑法定》;6、《谈谈中国的“司法解释”》;7、《谈谈“强制拆迁”》;8、《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9、《“释”出无门的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对抗》;10、《写给杨金柱律师的公开信》;11、《看杨金柱律师“一个公民和一个律师的真情告白”有感》等十几篇文章。 四、所获荣誉简介: 2003年,申报人获湖北省司法厅“优秀法律工作者”光荣称号;2004年,申报人撰写的《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一文被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论文;2008年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光荣称号。 五、典型案例简介 从2003年执业至今,申报人在刑事辩护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武汉市刑事辩护领域有一定影响。申报人先后代理过一些典型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被媒体关注的案例。包括: 1、胡磊(未成年人)抢劫案;2、陈白当(集体犯罪)故意伤害(致死)案;3、魏迪(未成年人)抢劫(美国人)案;4、杨本庆行贿(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司机)案;5、曹善宝(环卫工人)故意伤害案;6、陈立应(董事长)诈骗案;7、胡仕安(打工仔讨薪不成)放火案;8、刘文辉(潜逃七年后被抓)故意伤害(致死)案;9、王军侵犯商业秘密案(据说是武汉首例);10、程国庆(侦查人员涉嫌刑讯逼供)受贿案;11、刘会发交通肇事(二死二伤)案;12、罗强胜(水上分局办理)盗窃案;13、潘云明(上海流窜作案)诈骗案;14、绍堂兵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15、傅荣兵故意伤害(致死)案;16、王文鑫(飞车)抢夺案;17、彭翔旅故意伤害(致死)案等。 其中,王文鑫(武汉市飞车)抢夺案、彭翔旅故意伤害(致死)案现正在代理过程中。 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申报人: 谢 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