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吕景亚)
时间:[ 2010/6/29 16:42:17 ] 浏览:[ 5433 ]次
吕景亚律师,女,1975年5月20日出生,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正攻读法律硕士。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于99年起在武汉长信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2004年转至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至今。
吕景亚律师执业十一年以来,始终勤勉工作,认真学习,是一名兢兢业业的优秀青年律师。
一、坚持信仰,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吕景亚进入律师岗位的第一天,就坚信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是依法执业的前提。该律师一贯坚持党的领导,高度认同“科学发展观”的价值观念,在法律战线上为共建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一分力量。在前不久年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吕景亚律师再次提出律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行为规范,不能为一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违背职业规范,其提出的建议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二、守信敬业,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吕景亚律师逻辑思维强,分析问题准确无误,尤其口头表达清晰明确,与之对过庭的律师都知道,吕景亚律师的法庭辩论强势有力,这些素质为她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时凭添光彩。
其一,不辞辛劳,为确保执行到位远赴千里。
在一起一千余万元的银行贷款纠纷案件中,吕景亚担任银行的律师。欠款人推测银行可能会起诉,积极转移其名下财产。吕景亚得知后,先申请诉前保全,立即随同法官前往上海进行财产保全;不料被保全财产已经出让第三人,只是尚未过户,第三人多次来到武汉法院纠缠解封事宜。吕景亚律师开始协调三方当事人,仅用三天时间,促使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第三人偿还欠款,取得被保全的财产,第三人出于自我保护要求立即执行协议内容,否则不予配合,而此时距离春节已不足十天,案件尚在立案庭,要在春节前完成执行程序难于登天。为了确保银行利益及时得以实现,吕景亚律师协调法院,只用一天完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而后立即请求执行庭执行调解书,并与执行法官一起,再赴上海,终于在十日内完成从立案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不仅保障银行收回债权,同时也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其二,锲而不舍,切实保护社会弱势群体。
吕景亚律师对社会弱势群体一直给予极大同情和无私帮助。有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找到吕景亚,称自己的老伴由于没有得到医院合理的救治而死亡,请求律师能够给予帮助。这位老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情绪非常激动,无法说清情况,吕景亚一直耐心听取,大概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才陆陆续续了解了大致情况。由于该老人经济拮据,吕景亚免费为其代理,除了安慰老人的伤痛,更重要的是,要为其“讨个说法”。这个案子一办就是四年,吕景亚律师一直不计得失坚持争取,当事人多次感激涕零。
在十一年的执业生涯中,上述事例举不胜举。吕景亚律师常说,律师职业是一项艰辛的职业,你所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为别人的,如果仅仅把钱作为目的,反而会更加痛苦,只有把帮助他人作为自己的信念,才能从中体会到快乐。十一年来,吕景亚律师从未与自己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更没有收到任何人的投诉。
三、心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和各类社会活动。
作为一名优秀律师,除了尽心办案,还应该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吕景亚律师每年都参与各类捐款、扶贫活动,帮助贫困人员。2008年,吕景亚申请加入党风政风志愿者协会,成为一名政府监督员,督促我党的廉政建设,指出司法界的不良现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吕景亚律师积极参加社区法制宣传,在武汉晨报的法制专栏解答人们碰到的困惑和疑难问题,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四、积极探索,在专业领域不断学习和积累。
作为一名青年律师,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吕景亚律师一直积极参加律师培训,不断提高自己,虽然在律师的岗位上已经工作数年,还是报考了法律硕士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考试。2004年,吕景亚参加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与英中协会共同举办的刑事案件辩护技能培训,并于2008年接受英中协会邀请,座谈此次培训在中国地区产生的效果。 2006年,吕景亚律师代表武汉参加湖北省律师辩论大赛,获得优胜奖。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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