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十佳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肖斌武)
时间:[ 2010/6/30 17:00:30 ] 浏览:[ 6419 ]次
肖斌武,男,中共党员,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洪山区第九届党代会代表,洪山区人大法工委委员,洪山区工商联常委,洪山区第五届政协委员,洪山区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两次荣立三等功,被省、市、区评为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优秀共产党员,司法律政系统先进个人等。
肖斌武同志作为执业二十多年的党员律师,时刻不忘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在建立和谐社会,服务大局的高度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计得失,处理一批群体性涉法涉诉事件;带领全所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忠于职守,办良心案,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与公检法部门保持良好健康的人际关系,以人格魅力赢得口碑;健全事务所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事务所。两年来,为11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亿元,个人收入年均超过60万元,个人影响及律师声誉都得到了提升。
一、服务大局,搞好法律服务。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拆迁及由拆迁所引发的继承、土地承包等纠纷不断增多,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可能会使律师收入降低,案源减少。
不挑起事端、不激化矛盾这是肖斌武同志办案的首选,华中理工大学西门的拆迁“钉子户”童某找到肖律师请求提供法律帮助,肖律师与当事人一起分析案情,提出了尽早达成协议的方案,并代为起草谈判方案,拆迁还建协议,使涉及价值2500万元的拆迁顺利进行“钉子户”被如期拔掉。
花山新城的建设使土地承包纠纷大增,第一轮土地承包中撂荒的农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放弃承包权;而土地征用后涉及到受益补偿费问题,纠纷批量产生,肖律师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关于土地流转的规定,使一大批有诉求的农民放弃了不合理诉求,平息了事态、摆正了心态,虽然律师未从中获利,但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律师声誉得到了提高,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
二、不计得失,处理了一批涉法涉诉的群体性事件。
肖斌武律师前几年承办的武昌水陆街小区、楚才小区、马蹄营小区、汉阳平田小区等拆迁还建纠纷,涉及上千户市民,妥善处理,效果十分明显。2009年为华中科技大学定向建设的小区因临时更改规划,49户拆迁居民不能按时得到还建,开发商企图借助被拆迁居民的力量向政府施压,拒付过渡费,居民上访,围攻政府、堵马路均得不到解决,肖律师介入后,召开大会,讲明利弊,提议依法维权,获得了49户居民的一致认可,通过提起诉讼,不到八个月的时间,将过渡费分发到户,拆迁户一片欢呼。
湖北工业大学87户拆迁户无休止上访,多人多次进京,均得不到解决,洪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与被拆迁人对话,肖斌武律师以专家身份被邀请参会,对话中指出了无休止上访的错误,也为他们支招,告诉他们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方法、时间、成本、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后果,拆迁户对其讲话作了私自录音,回去后公开播放,200多人听后认为只有律师为他们说了话,第二天,代表就来找律师,表示信任,后多数被拆迁户听取了律师意见,改走法律程序(本案还在进行中),一起多人多次上访事件得到了平息。
洪山区马房山中学在校运动会上姓刘的学生在跑步中猝死。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调解进行了多次均不能达成协议,由此引起学生家长的强烈不满。亲属群体上访且堵塞马路,影响极坏。肖斌武律师主动请缨,在征得区司法局同意下以“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身份主持双方调解。经过三天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均对“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感到满意。
曾由洪山区教育局管辖的民办学校武汉光华私立学校,在校学生曾达2500人。该校未征得教育局的同意,在其新校舍根本无着落,学生分流方案未落实的情况下,私自将校舍、校产转让给湖北教育学院,2500名学生面临无学可上的局面。但教育局知悉这些情况时,形式已难以逆转。2500名学生家长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诉讼、静坐、围攻、上访一时之间,闹得人心惶惶。危难之际,教育局组成以肖斌武律师为主要成员之一的专班全力应对。肖斌武提出在应对中“不越位,不缺位”的思路来进行处理。一方面向省教育厅领导汇报,要求在学生分流方案尚未落实前劝阻省教育学院入驻;另一方面又同时敦促光华学校尽快落实新校舍。同时,通过学校的工作班子及时向家长代表们通报进展情况。借助多方力量,终使各方作出让步。使部分房产移交推迟,部分学生转学,加速了新校舍的建设,避免了一场可能形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注:该校700名学生迁至蔡甸区玉贤镇,一年后倒闭)。肖斌武律师为处理本事件参加各类大小会议30多次,提出了很多的宝贵意见,若不是律师的及时介入,合理处理,这一事件的后果将难以预料。
肖斌武同志多次接待“偏执型”上访人员,为重大疑难上访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得到充分肯定,被省司法厅、信访局评为全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先进个人。
三、忠于职守、办良心案,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相对稳定的客户群。
在所受理的案件中无论原告、被告,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前景分析、成本测算、风险评估,把案件吃透,证据分析扎实,法律规定应用准确,把底交给当事人,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即使出现了不利的后果,当事人的心理落差也不是太大,所以在肖斌武律师办理的案件中无上访和无理缠诉的。
正是有了如此的办案风格,他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客户群中有二十年前的回头客,有胜诉后找来的,也有败诉后找来的,形成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
四、带领全所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肖斌武同志十年前即倡导师徒制,带出一批青年律师。他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照顾年轻律师,言传身教,尤其在执业理念上给青年律师正确引导,强调依法、依理办事,不谋求非法利益,其所带出的律师无一被投诉、无被处罚。肖斌武同志一再向青年律师强调,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建立信誉,取得信任,积累案源,以真诚服务赢得当事人信任赢得好的口碑。
五、保持良好健康的人际关系,以人格魅力赢得口碑。
肖斌武律师执业25年,代理案件数百起,其办案能力与办案风格获得客户的认可,很多案件都是回头客或者客户介绍而来,与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年来,肖斌武律师与公检法系统也保持着良好关系,以优秀的办案能力说话,以互敬互重的态度与人交往,从不超越纪律和法律的界限,他处事低调,人再熟,也按规定办,不该打听的不打听,多年来保持着一种健康的状态。
六、健全事务所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事务所。
作为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肖斌武律师严格事务所管理制度,为年轻律师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在案件审批、办案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收入分配及律师管理上,均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杜绝律师向当事人拍胸脯作承诺,禁止办私案、打白条,为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