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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时间:[ 2021/2/1 10:00:21 ]   浏览:[ 4763 ]次


2020年12月3日下午,市律协第六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邓凡主持,副监事长李晏、张冬静、周昶,监事王文、童文、赵力国参加会议,市律协秘书长田长喜应邀列席会议。

邓凡监事长首先确定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一是监事会作阶段性工作总结;二是各监事汇报履职情况;三是讨论修订《武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

邓凡监事长在工作总结中指出,去年市律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监事会讲政治、讲大局、讲规则,围绕行业发展、发挥保障服务功能展开工作:一是对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竞职上岗开展有效监督,进一步凸显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二是列席了所有会长会议,对会长会议有关议题的程序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对律师执业保险采购工作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律师利益。四是加强了监事会自身建设,几易其稿制定了《武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同时,他提出本届监事会需为后续监事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希望大家抓紧挽回疫情耽误的时间,加快定稿《武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并最终通过律师大会的审议。同时提出监事会要切实完成工作委员会的建立,以崭新的面貌和创新的方式完成今后的工作。

副监事长张冬静、李晏、周昶,监事王文、童文、赵力国分别就各自在第六届监事会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监事会各成员均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态度总结了各自已经完成的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亦对自己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随后,与会成员经过热烈认真的讨论,逐条修改了《武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送审稿,最终形成该工作规则的初步定稿。

田长喜秘书长表示 , 市律协秘书处将进一步配合、协助市律协监事会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对监事会接下来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工作与理事会工作在监督程序上有效对接;二是实行书面监督与临场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效率;三是进一步发挥事前监督的预防功能、事中监督的提醒功能、事后监督的整改功能;四是重点完善事前、事中监督的运行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在我市律师行业发展中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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