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时间:[ 2021/2/3 10:18:04 ] 浏览:[ 24410 ]次
2020年12月25日,市律协召开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会长胡迎法主持,33名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聂德宗出席会议,秘书长田长喜、监事长邓凡及4名副监事长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武汉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工作信息公开规定》等五项行业相关规则;讨论了增设五个专门、专业委员会,调整充实部分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研究了《武汉市律师协会外出交流与接待费用标准的规定(试行)》、《武汉市律师一揽子保险采购工作报告》等六项财务规则及预算报告,并对增补副会长的议案、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等相关事项进行商议。 部分常务理事针对相关规则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经过认真审议,参会常务理事一致通过上述文件。监事长邓凡及参会的副监事长对会议的参会人数、表决形式进行了全程监督。
最后,聂德宗副局长作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本届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卓有成效,各位常务理事从整个律师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职、主动谋事、努力干事,对律师协会的建设献计献策。同时,对常务理事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的组织领导,为推进我市律师行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是带头认真履职,引导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协会各项活动。常务理事要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和其他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讲求大局意识,要站在行业的高度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集思广益做好协会各项工作。 三是维护行业利益,促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要着眼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长远把握律师行业工作的发力点,号准律师行业发展脉络,在推动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伟大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